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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纸瑶签写你,我该怎样落笔
 更新时间:2024-03-29 05:03:56

他是这几年里唯一一个当我烦躁不安时能用只言片语抚慰我的外人。

一纸瑶签写你,我该怎样落笔

他是那个既能日久生情也能一见钟情的人。

他是睿智的人。

他是胸藏鸿鹄之志的人。

他温和起来让人摸不着底线,霸道的时候你只能唯命是从。

他是L,我用爱情形容的人。

有天晚上跟他散步,我问,我真的不能纹个身吗?他说,不行。你猜猜我会纹什么,我问他。你纹啥,他反问我。

我纹个L。

你再猜猜我为什么要纹L,我神色不变的继续问他。

他大概犹豫了几秒钟说,真猜啊,我没说话看着他,他似乎斟酌了好久才试探性的说,L是因为你的名字有两个L啊啊?我打断他,他回过神来说,哦不,是一个。然后歉意的笑笑继续说,我的名字有两个L啊,我觉得就是这样。

我没评价他的答案。

因为还有一点点不圆满。

但这一点点缺憾并不影响我矫情的感动顺势蔓延,以前他完全不在我的频道上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他能跟上我跳跃的节奏了。

这份心,足已让我动容。

海大的毕业季头条只有三个字,毕业照,毕业照,毕业照。

对于拍照这件事,我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。不拍吧,以后没个念想。拍吧,我丑娘娘你知道的,臣妾这副尊容实在拿不出手。

郑惠惠是为数不多的师姐辈里让我喜欢的姑娘,毕业季她回校,约了一起吃饭。中午的海大,热成狗是温柔的说法。

他陪我去商中取钱,然后送我回校门口,经不住我死皮赖脸的乞求,他买了个东北大脚板给我解馋,天实在太热了,雪糕一眨眼就融了。他一边撑伞一边叮嘱我,小心别掉到鞋子上了。

紧接着一滴白白的奶油吧唧一下掉到我新买的牛逼鞋上,顿时我就火了。本来天气热,火气就不小,新鞋子遭殃后整个人处于开挂的状态,他叹口气说,看吧看吧,掉鞋子上了吧,快拿纸巾出来。

我从包里摸到纸巾,准备撕开的时候他从我手里接过纸巾,顺手把伞递过来说,拿着伞。我迟钝的接过伞的时候,他已经蹲了下来,小心翼翼的擦着鞋子上的雪糕。

正值中午,饭点。校门口来来往往的人不算少,他没一丁点的犹豫,蹲下来擦我鞋子上的污迹。太阳依然很烈,地面依然很烫,雪糕融的速度远远快过我吃它的速度。

我没说一句话,见到郑慧慧后他就回去了,我和郑慧慧去吃午饭。

那几天正好是我闹别扭的时候,每天因为要不要分手而分外焦虑。他蹲下来的那一瞬间,我想我大概捡到宝了。

辉哥拍毕业照那天,我充当临时摄影师,早上八点的太阳已经不容小觑。L前一天陪我拍惠惠的毕业照累的够呛,我特地放他假,让他不用陪我拍辉哥的毕业照。十点钟的时候,他来中心广场找我。

两个小时,我已黑了好几圈,胳膊处于晒伤状态。他一看到我就开启了碎碎念模式,用他为数不多的文学修养抒发着对辉哥的不满。

他心疼我被晒伤了。

我意料之外的感受了一遭什么叫做痛并快乐着。

辉哥后来语重心长的告诉我,要我好好珍惜L,他觉得L是憨厚老实的人,是值得托付的人,他帮我把好关了。

同样的话,飞哥也说过。

惠惠也说过。

关系好的师妹也说过。

我总觉得,我好好珍惜他是应该的,可我实在看不出他那里憨厚老实。赤裸裸的奸诈狡猾好吗,骗了群众雪亮的眼睛。

有次去校外吃饭,走回宿舍的路上鞋带开了。

他蹲下来有板有眼的系好它。

他起身的时候,我抱了抱他,表达一下我的感动之情,无奈人家情商太低,愣是没反应过来。

临洮乡会人不多,几个人玩的很好。聚会的时候我带他过去,几个朋友走在前面,我跟他走在后面,鞋带又松了,他当着我朋友的面,蹲下来认真的系好它们。

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,对我而言,能在我朋友面前为我着想的人,便是良人。

吃饭的时候我们用乡话交流,他听不懂,我看的出他有些恼怒。我就是故意的,让他也感受一下,每次他跟别人用粤语交流我一个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是个什么感觉。

我喜欢吃,什么都喜欢,几乎不挑食,尤其喜欢重口的凉拌菜。

我吃什么他都肯陪着我,日子久了,就有个很大的问题,到如今,我依旧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,他却知道我喜欢吃的每一样东西,而我只知道他喜欢吃白花花的大米饭。

大姨妈来访的时候,我对L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地步。

他通过百度,问医生等手段,写了二十条满满一大张经期注意事项给我。

那丑丑的字明晃晃的取笑我,似乎在说,二十多年的女生白当了吧,还不如一个没见过大姨妈的男生。

在舍友的喟叹下,我狠狠的自我反省了一把,我并不是个合格的女生啊。

我曾对男朋友设过各种各样的标准,遇到他之后,一条条推翻,然后为他量身定做了一套全新的,绛绿选男朋友的标准,每一条,他都符合。

我是个犹豫不决,难以持之以恒的人。选择困难症已病入膏肓,坚持这个傲娇的皇帝从未临幸过我。

刚在一起的时候,我每时每刻都在衡量分手的机会成本。想想地域差异,想想南北距离,想想各种不同意,我坚定的告诉自己,分手。

后来,分手这两个字再没出现过在我的脑海里。

曾经,我遇到过一个肯把工资卡和尊严交给我的男生,然而我没有和他在一起。我还遇到过一个肯与我共享似锦前程和秘密的男生,然而我还是没和他在一起。

现在,我遇到L。年龄不大,阅历不深,身价不高,陪我成长却是最好。

绛绿是骄傲的毒药,不屑于被人事无巨细的保护。

绛绿是卑微的尘埃,需要被小心翼翼的呵护。

我曾经认真问过妈妈,如果以后我不结婚你会同意吗?妈妈吃惊的说,怎么会有这种想法,不结婚一个人生活太辛苦了。

那时候我是一个人,一个渴求被理解,却总是被误解的姑娘。

这个社会的残忍和冷漠早已刻入我的骨血,在生活的大染缸里百炼成钢。

我以为,此生也就这样了。

L是意外之财,来之不易。

吃鱼,他会耐心的挑好鱼刺。吃西瓜,他会剔除瓜籽。我说想吃肉,他会任我点。他不嫌弃我丑,不嫌我胖,包容我随时随地爆发的坏脾气,经常被我突发的冷漠刺的束手无策。

这个人,几近完美。

我总让他受些莫名的委屈,比如说,我处理不好自己的私事,让他白白受牵扯。再比如,总为我善后。

我是情感细腻的女生,细腻的有些敏感。

善于表达,但惰于表达。

想走进我心里本身就很不容易,让我花心思经营已是难上加难。

L先生语文不好,他写出来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语法可言,但我通常只需稍瞄一眼就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意思。

每次看他发给我的长长的文字,心底暖的像要开出朵太阳花。

我早上八点半的车去广州,他八点半考试。八点十分,我坐在车上诽谤他,不来送我,我一点都不开心。八点十五,有人拿东西戳我的腰,我怒气冲冲的回头,他气喘呼呼的站在我身后。

傲娇的赶走他之后,就哭了,早在他转身下车的时候眼泪就出来了。他下车看不到车上的我,我看着他即使行色匆匆还是不甘心的回头看看车,我使劲对他挥手,哪怕他看不到。

我不知道他找了多久才找到我,我并没有告诉他车牌号,校门口车很多,几乎每一辆都是去广州的,冒着考试迟到的风险找我,我没问他找了多久,因为不用问我也知道他找了很久。

我当时就想告诉他,他若不离,我必不弃。可我没说,事隔几天,我依然想告诉他这句话,方才能显现出这个承诺的可贵。

我们这一生已遇到即将遇到会遇到很多人,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住进我们心里。

不管你信不信爱情,你终会遇到一个人,有些人管他(她)叫克星,而我,称他为救赎。

惴惴不安,飘摇不定的救赎。

最美的爱情无外乎,我喜欢你,而你正好,也喜欢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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